张先生购买了一辆车,投保了交强险、车损险、商业三者险等险种。前段时间,我的车突然无法启动,送到4S店检查发现,是被老鼠啃咬发动机的线路所致。后来张先生找保险公司理赔,保险公司却以“老鼠咬坏车辆油电路,不属合同约定的理赔范围”为由拒赔。请问,保险公司这样做有道理吗?
黄伟律师解析:就某一特定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坏是否赔偿,保险条款多是以列举的方式分别在保险责任部分和免责部分做出约定。像动物啃咬造成保险车辆损坏的原因,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和免责部分,一般不会被列举或提到。但保险合同都属于格式合同,法律规定,对格式合同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作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方的解释。
即使是动物啃咬属保险条款中责任免除部分,那么保险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对于何为“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包含因动物啃咬等造成保险车辆损失,应向投保人做出明确说明,否则该免责条款不产生效力。,故保险公司应按修理车辆的实际支出赔偿。